摘要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发展合作署、银保监会、民航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经商各有关部门同意,制定了《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工作制度》,现予以印发,请共同遵照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9年第7期23-24,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