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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的“六个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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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建议”。有大会议建议,也有闭会期间建议。它是人大代表在走访联系选民,听取选民呼声和意愿的基础上进行梳理和提炼后形成的“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形式。代表法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
作者 吴国良
出处 《新疆人大》 2019年第5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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