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抉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以下简称“49号公告”)和《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以下简称“55号公告”)的发布,对参与脱贫攻坚战的纳税人给予了税收上的支持,减轻了其税收负担。提醒纳税人注意,在献爱心作贡献的同时,也要准确理解税收优惠政策,避免税收风险。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9年第8期56-57,共2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