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判要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具有证据单一性、当事人关系特殊性、诉讼表现异常性等特征。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经初步审查存在虚假诉讼嫌疑的,要严格审查当事人自认,慎用诉讼调解,同时应加强法院职权调查,必要时应追加相关人员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以查明事实。通过对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等关键事实的查明,最终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的民间借贷诉讼,进而予以制裁。
作者
高小刚
姚栋财
Gao Xiaogang;Yao Dongcai
出处
《人民司法》
2019年第20期4-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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