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判要旨】民刑交叉案件,民事争议事实与刑事狙罪事实之间可能存在牵连关系、重合关系等。本案房屋买卖纠纷中的争议事实涉嫌虚假诉讼犯罪并已立案侦查,即房屋买卖纠纷的民事争议事实与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重合,或为真实民事权益争议,或为虚假诉讼犯罪行为。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裁判理念、保护法益、取证方式、证明标准、归责原则、责任形式等均有不同,刑事侦查阶段获取的证据旨在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只有纳入民事诉讼程序审查,才可能具有民事诉讼程序意义上的证据效力。本案无需先中止民事诉讼,待涉嫌虚假诉讼刑事案件作出裁判后,再恢复民事案件审理,即不存在先刑后民的先决关系。
出处
《人民司法》
2019年第20期12-19,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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