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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权国外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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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法律,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7月9日,教育部表示,下一步,将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从法律上进一步明晰教师惩戒权的行使,使教师对学生做到敢管、善管。近年来,把"教育戒尺"还给教师的呼声越来越高,让教师适度惩戒"熊孩子",很有必要。但是,如何把握教育惩戒尺度,考验各方智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国外"教育惩戒权"的经验吧。
作者 田帅
出处 《时事(初中版)》 2019年第1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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