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会上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让罪犯"回家"服刑。因此,作为与社区矫正人员一起生活或工作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以下统称家庭成员),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不仅对优化社区矫正小组运行、推进社会力量健康有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而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落实社区矫正任务起到积极作用,还具有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的现实意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就明确将“家庭成员”列入矫正小组成员,强调亲情感化对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的重要性。
出处
《人民调解》
2019年第9期55-56,共2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