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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刷量莫在法律的边缘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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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一阵,周杰伦与蔡徐坤的粉丝有点忙,夙兴夜寐地为idol刷数据"打榜",共同造就了业界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景观"。数据刷量行为随着互联网经济而产生和发展,实践中引发了一些纠纷。据统计,目前国内各种数据刷量平台已达到1000多家,其行为应受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制。
作者 陈叶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19年第9期36-37,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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