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长期酝酿、研讨,新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终于走完了立法程序,将在明年3月开始施行。尽管大部分内容已经从草案中知晓,但还是怀着忐忑和激动的心情,将这个2万多字的文本认真阅读了一遍。虽然还是有一些遗憾或担心,但主要的还是开心!非常开心!深圳,1981年出现了全国第一家物业服务企业,1991年产生全国第一个业主委员会。而这次立法中的很多制度设计,让深圳再次走在了中国物业管理立法的前列!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9年第28期36-38,共3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