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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理中分割单的涉税使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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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以下简称《公告》)提及到了一个词“分割单”,并明确了分割单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种做法的用意旨在便于财务核算,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公告》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在《公告》实施后的首个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期中,笔者感到许多企业对于分割单正确运用还需重新认识。
作者 王晓勇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9年第9期46-48,共3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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