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净损益"的计算
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关于成本法的核算举例中,仅规定了被投资方盈利并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方的会计核算,而没有涉及要计算投资后被投资方累积实现净损益的问题.修订后的《投资》准则要求计算这一指标,但在举例时,并未对净损益的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只是以被投资方每年实现净盈利为例,没有涉及被投资方出现亏损的例子.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1期37-39,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