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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原木材公司职工滥伐林木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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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7月30日,原融安县木材公司副经理唐阳昌、原融水县木材公司职工韦家辉在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且数量巨大,被融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
作者 莫承卫
出处 《广西林业》 2002年第5期32-33,共2页 Forestry of Gua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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