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为固定资产折旧作出了明确定义:'折旧,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在计算折旧额时可以预先扣除,而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预先扣除,而是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通过期末计价,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固定资产折旧定义,为正确合理地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