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是调整和规范审计监督活动的基本法律依据。在《审计法》及《实施条例》中,不仅明确规定了国家审计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权和处罚权的法律界定,从而使审计工作承担起更重要的执法责任。对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将现行审计工作中,在对审计处理处罚权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加以改进,以使审计机关及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审计行为,通过多种处理处罚方式,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律尊严,降低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