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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住宅合作社是实现住房私有化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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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房私有化,居者有其屋”应是指导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要实现这一住房建设发展的目标,其主要途径有四条:一、鼓励高收入者积极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有步骤地将部分公有旧住宅以适当的优惠价格出售给职工群众;三、扶植和引导私人建房;四、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组织住宅合作社,发展合作建房。以上四条途径。
机构地区 湖南财经学院
出处 《财经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23-26,共4页 Finance &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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