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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背景下的中国政府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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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从表面上看,WTO所涉及的主要是贸易领域的规则,但其宗旨在于通过消除成员国政府间的贸易壁垒和歧视,以期合理利用资源、建立一个完整而又有活力的多边贸易体系。WTO的非歧视原则、市场开放原则、公平竞争等原则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主要是由政府承担的。因此,加入WTO的现实要求中国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以保持与WTO规则的一致。按照我国当前政府法制的实际情况以及我国政府在加入WTO时所作的承诺,我国的政府法制建设应当以以下几方面为重点。
作者 叶新火 李伶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学院
出处 《改革与理论》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1期42-4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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