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首先区分了自然律与道德律的差别 ,阐述了历史上的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绝对主义对道德律令的基本态度及其片面性。并以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道德观为指导 ,论证了对道德律令既不能持一种相对主义态度 ,也不能持一种绝对主义态度 ,而必须从相对与绝对相统一的辩证思维的维度去进行把握。认为道德律令之所以是一种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 ,深刻的原因在于 :人们是从自己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的。人们的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是历史发展着的。因此 ,道德律令或道德规范具有历史的相对的性质 ,不存在一种适合于任何情况、一切时代的道德律令。但每一时代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规范相对于各自的时代或生存条件来说 ,又具有其客观性、必然性 ,因而具有绝对性的一面。
出处
《学术界》
2002年第5期169-179,共11页
Acade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