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冯友兰有意强调“道德力”之于挽救民族危亡的重要性。他用“生产方式——社会类型”的方法,即以“新理学”与唯物史观互补的方法说明道德的起源。他认为,道德是分层次的;不同层次,道德标准各不相同;相同层次,因社会制度不同,道德标准亦各异。某一种社会所遵循的规律,可以随该社会的变化而变化。但各种社会所共同遵循的基本规律,则可不随具体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所谓不变的基本规律的形式,就是冯先生所谓不变的道德;而可以随具体社会的转变而发生变化的规律,就是冯先生所谓可变的道德。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2002年第6期41-44,共4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