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提升金融业的竞争能力,2001年台湾地区陆续推出了《信托业法》、《金融机构合并法》和《金融控股公司法》等,彻底打破了分业经营的格局。随后,台湾地区金融机构掀起了一场重组的热潮,至2001年底,台湾地区己批准14家金融控股公司成立。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在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完善法规制度的前提下,通过金融控股公司下设子公司并内设“防火墙”的形式,实现其资产负债的多样化,以提高其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其改革的思路及实践经验,对大陆金融业的改革不无借鉴意义。
出处
《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2期92-96,共5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