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界卫生组织药品标准专家委员会于1975年提出了“有关化学对照品建立、保存及分发的指导原则”。“指导原则”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化学对照品合作中心(瑞典)起草,该中心负责提供国际化学对照品(ICRS),这些ICRS主要用于国际药典。提出“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促使不同国家和地区负责化学对照品的相关机构进行相互合作并协调一致起来。
出处
《药物分析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491-495,共5页
Chinese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Analy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