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 ,标题作为公文“三要素”之一 ,是我国公文格式的重要要素和必备的指定项目 ,这种硬性规定不但不符合按标准化原理设计公文格式的要求 ,而且还为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增添了人为的繁琐。我们应该以施行公文格式“新国标”为契机 ,摒弃原公文工作中许多因循守旧和形式主义的传统做法 ,将简化和改进现行“三要素”公文标题作为突破口 ,以进一步推动我国公文结构和格式的标准化。
出处
《档案学通讯》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43-46,共4页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