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确实施审计处理、处罚,是依法审计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审计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是衡量审计水平的重要标志.审计署高度重视审计处理、处罚,在1996年12月发布<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后,又进一步总结、修改、完善该规定,并于2001年1月重新发布(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对审计处理、处罚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应该说,只要坚决执行新<规定>,就能够保证审计处理、处罚有力度、有质量、有影响,就能够树立审计执法权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来自外部及内部的阻力常常困扰新<规定>的贯彻执行,使审计处理处罚难到位,出现该处理的不处理、该罚不罚或轻处轻罚的现象.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0期48-48,共1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