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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股东派生诉讼的当事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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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东派生诉讼起源于英国衡平法 ,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国都存在这种制度 ,它的理论核心是股东诉权问题。股东派生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公司。成为原告须满足三个条件 :股东身份的拥有、持股时间、持股数额。被告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致害人 ,主要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在诉讼中既不是原告 ,也不是被告 ,它处于一种特殊的位置。
作者 王岩
出处 《前沿》 2002年第11期120-121,共2页 Forward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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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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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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