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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律教育的起源及其法理学意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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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杰罗姆·弗兰克对诊所法律教育的倡议(一)简短的历史回顾英美的法律教育起初都是以学徒式职业教育的模式发展起来的。英美法的发展过程当中,以法官为主的法律职业者而不是学院里的法学家起了主要的作用,法律职业者阶层成了一个有势力的利益集团,他们一直企图把对法学教育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作者 柯岚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06年第3期54-68+235,共15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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