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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本质与法学教育的主体性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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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学教育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与修养教育,从我国的现实状况来看,它首先是一种法律职业教育,以培养能够在现实生活中维护法律秩序、合理解决法律纠纷的专业工作人员,同时也能够解决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问题.
作者 刘少军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06年第4期85-97,234,共14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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