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刑法学教学中的逻辑思维培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与其他部门法一样,刑法寻求'秩序'价值的前提是首先规制好自己的秩序,而刑法自身秩序的规制正是一个综合衡量社会法益、明确价值取舍、探究法律规范逻辑关系的思维过程。但与其他部门法不同,刑法的逻辑思维体系又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广泛性。
作者 李芳晓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07年第2期111-120+218,共10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