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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诊所法律教育与律师职业良性互动关系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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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诊所法律教育与律师职业中的相关要素(一)诊所法律教育中的相关要素根据比较权威的解释,诊所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起源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它借鉴了医学院学生在 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倡 导在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和 律师的执业技能。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是指法学院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 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受援人提供法 律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法 律问题的方法,并亲自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
作者 罗泽胜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07年第4期45-54+213,共10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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