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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律教育案例教学的应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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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教学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时代,1829年英国学者贝雷斯率先适用于法律教学中。1870年美国朗德尔教授出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时,在法律教育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并大力推广,郎德尔教授据此被誉为哈佛法学院的改革者。①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宣讲解释某一法律制度理论时,结合较为典型的法律实务案例加以剖析。
作者 金莉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2年第3期96-110,186,共16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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