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深人,短短30年间,我国法学研究生教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类型单一到类型多元的发展历程,研究生招生规模和层次不断取得新突破。[1]为适应市场对实践型人才的需求和法律专门人才的国际化发展。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3年第4期133-147,共15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研究重点项目“法学本科生的职业定位与课程设置改革研究”(项目批准:ACJYZD201114)
安徽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模拟审判实训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批准号:2012jyxm231)的研究成果之一
安徽省省级质量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