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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普罗米修斯:为法哲学而奋斗(面对面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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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导言:解放普罗米修斯传统法律教育将法哲学降低为仅仅是一个提供信息的(informative)学科,为了在期末考试中被重复,法哲学作为纸面上的法律(black-letter)和教条式法律的变体被记忆;相应的法律职业将法哲学降低为一个仅仅边缘性的角色,对于法律操作者或者从业者——诸如律师、法官甚至立法者——毫无意义、用处和价值。
作者 伊默尔·B.弗洛雷斯 王志勇 Imer B.Flores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4年第3期77-97,共21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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