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被法学课程'分割化'的教学观念统治着。这种教学观念在专业化的'幌子'之下,割裂了法律与法律之间,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教学观念不但使得学生无法在整个法律体系的视野中理解具体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条文,而且使法学毕业生无法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法学本科专业多学科课程交叉渗透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模式,视法律为一个和谐的体系,不同法律学科之间存在着逻辑和价值的内在联系。这种教学观念有助于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5年第1期23-34,共12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石经海教授主持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法学本科专业多学科课程间交叉渗透的研究与实践——以刑法课程与相关课程为例》(项目编号为11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