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招生人数逐年增长,培养类型多样,对推动法治国家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学术型研究生性质定位与就业脱节,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没有本质差别,培养质量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等;应该严格控制法学硕士的招生数量,进行名副其实的学术培养,明确法律硕士的定位,强化应用性和实践性训练,完善法科学位体系,设立法律博士学位,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5年第4期3-22,共20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