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法学教育模式正从学理传授型向职业养成型转变,与之相适应的是教育理念、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和知识范围的全面更新,而这一改变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建参与才能实现。然而就转型目标而言,目前美德两国对其职业养成法学教育的反思值得借鉴,法学教育应避免单纯的法匠训练倾向,而是注重培养多元知识结构、务实创新能力和良好的法律价值信仰的复合型人才,这是由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内部结构决定的。以复合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法律职业共同体内的法学教育不仅是对法律实践的学习借鉴,也应对法律实践进行必要的批判创新。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6年第2期3-18,共16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东南大学教改项目“法学院校与司法机关人员交流机制研究——基于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视角”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