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末以来,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不断提升,高等教育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法学专业也同样如此。但是法学人才培养质量不高,难以适应社会需求,这背后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值得法学教育工作者深刻反思并有所作为。高等教育过于注重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致目前以专业教育为中心的本科教育也存在诸多功利倾向:过分强调就业,忽视了对人才培养终极目标(即培养完整的人)的追求;过分突出、强化专业性,忽略了对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等的培养;过分强化对专业知识的灌输,而忽略了对学习方法的引导。本文认为,这些弊端的存在,与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地位不彰、通识类课程开发不足、通识教育效果不佳有着直接关系。为此,甘肃政法学院进行了针对性的改革,在此提出供各位同行评议。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6年第3期3-15,共13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甘肃政法学院教改重点项目“‘卓越计划’引擎驱动下的法学专业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编号GZJG2012-A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