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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常理、常情”法学教育观的商榷——以法律职业应有素质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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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对法学教育有着重要影响,传授法律知识仍是法学教育最基本的任务。既要从常识中学习法律知识,更要掌握对现象的抽象、归纳和反思的科学方法,哲学素养的养成,探讨其共性和普遍性的理性认识,通过教育者的教学引导,反思常识与普遍性、共性等问题间的辩证关系,发挥法学教育对社会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增强法学教育者在培养法律人才中的信心和使命感,确信科学立法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
作者 孙燕山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7年第2期23-34,共12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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