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的法学教育是由法学院基础法学教育和职业教育这两种相衔接的教育模式组成。基础法学教育是通过法学高等教育实现的,是由综合性大学来承担的。大学法学院为学生打下法律知识的基础并着重训练学生的学术能力。而职业教育则主要由国家法官学院和律师学院来承担,注重对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国法学教育对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未来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中,我国法学教育应关注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衔接,关注法科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关注学生基本素质的提高。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7年第2期103-139,共37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