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高校实行二级管理体制,有的法学院要认真落实学校的本科教学效果评估政策,以学生期末对教师授课效果的评价为重要指标,将获得'优秀'作为教师评职晋级等的必备条件。这一绩效考核政策因本科生源问题、法学院落实问题、法学本科教育自身的特点等,容易造成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对立,容易使法律人才培养目标落空,还可能使地方法治的未来建设失去人才依托。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7年第4期53-59,共7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2015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法治与德治并重下刑事诉讼的诚信机制研究》,编号为15SFB2022
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龙江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刑事司法场域中“错判”的防范机制研究》,编号为HDRC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