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难以有效提升的原因,不仅在于改革措施的不完善,更在于现有措施在实践中由于粗放化的导向而未得到有效实施。粗放化作为一个整体性问题广泛存在于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要求的设置、课程体系安排、教学方法运用、实践教学管理、对学生的考核评价等方面。为了实现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应当以精细化为理念引领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新模式的建设,采取多种方式逐渐克服粗放化问题,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法学教育的整体性变革。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8年第4期43-57,共15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云南大学2017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现状、问题及改革措施研究”(项目号:2017Y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