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察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不同阶段所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对大多数市场主体而言,基本上都是受益者。但是毋庸讳言,在宏观调控中,由于种种原因,利益受损的情况也仍然存在。这种受损的情况,大体上可以类型化为:宏观调控措施的不当制定对受控主体私权益的损害、宏观调控措施的不当变动对受控主体的私权益的损害和宏观调控措施的不当执行对受控主体私权益的损害。分析其原因,无非也有三种:一是文化传统与对改革的不正确认识造成私权保障理念资源匮乏,二是市场的基础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三是政府的非理性因素阻碍了对私权的保护。私权保护的目标包含三个层次,即直接目标、根本目标和长远目标。围绕这一目标体系,可以从公权限制与私权保护两个层面探求保护宏观调控私权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