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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码头竟成为非法采砂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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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办理的该省首例海洋领域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案发地——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连云港境内涉水环境资源案件,依照该省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规定,应由灌南县检察院统一集中管辖,因案发地在连云港市赣榆区,被告人异地关押,因此灌南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决定将法庭设在赣榆区法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方圆》 2019年第14期40-40,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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