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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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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威发布吉林省延边州检察院依法对刘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刘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延边州检察院向延边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延边州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刘伟在担任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出处 《方圆》 2019年第15期10-11,共2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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