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财政部门在加强周转金管理、特别是在回收到逾期资金中,逐渐注意运用法律手段,将到逾期资金中难收的“钉子户”付诸法律.通过借助法律的力量,收回了大量的到逾期财政周转金,盘活了沉淀资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依法回收财政周转金被认为是财政部门清收到逾期资金的良策.但是,目前这一工作在实践中还存在着理解片面、方法不当等问题.如何克服和纠正这些问题,更有效地依法清收财政周转金,笔者就此谈点肤浅看法.
出处
《财政与发展》
1994年第10期42-43,共2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