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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契税征收中的不动产评估机制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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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契税是不动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双方所订契约的财产价值,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不仅是保护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产权的一个法律手段,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按照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以买卖双方商订的产价为基准.这种计税方式虽然从法律理论上讲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从实际执行的情况看,存在不少漏洞.
机构地区 南漳县财政局
出处 《财政与发展》 1994年第11期24-25,共2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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