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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财政局举办首期《赔偿法》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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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正确贯彻实施,使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受理好国家赔偿费,浠水县财政局于五月十日举办了首期《赔偿法》培训班。培训班上,专门邀请省财政厅刘辉坦同志、董绪奎同志、地区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张德权同志。
作者 袁新福 黄忠
机构地区 浠水县财政局
出处 《财政与发展》 1995年第7期31-,共1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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