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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引起的思考——谈预防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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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荆门市、阳新县两地破获了两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一起是阳新县新志开发公司经理、法人代表柯于春,于1994年9月在当地税务部门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本计25份,该犯携带空白增值税发票到广东省潮州市港头新联旅社与广州某商人合伙做生意,采取无货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手段。
作者 乌学雷
机构地区 荆门市财政局
出处 《财政与发展》 1995年第8期43-,共1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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