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税制要求设立两套税务机构,使财税机构设置发生了新的变化.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财税机构设置更具有其特殊性.合理设置乡镇财税机构,对于确保国家财税政策在乡镇得以贯彻执行,财税任务得以圆满完成,乡镇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乡镇财政职能得以健全以及财税干部的工作效率得以提高等诸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笔者就当前各地乡镇财税机构的几种设置模式进行比较,以选择一种最佳方案.
出处
《财政与发展》
1996年第3期21-22,共2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