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加强财政法制建设 为我省财政改革和振兴服务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执法力度大大加强,监督检查机制逐步走向规范化,促进和保障了财政改革的顺利进行。从我省来看,一是逐步建立健全了机构,各级都有专人从事财政法制工作。二是初步填补了财政立法空白。过去我们虽然也出台了不少规范性的制度、办法,但是,真正由财政部门草拟,提请省政府、省人大讨论立法的不多。这九年情况有所改变,每年都出台了一、二个地方性财政法规,今年更多。三是对全省财政干部进行了普法培训,提高了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检查的能力。“二五普法”的效果很好,省财政厅被省政府和财政部评为普法先进单位。四是对原有计划经济条件下理财的制度办法进行了清理、净化,废除了一大批已经过时的制度。
作者 李元江
出处 《财政与发展》 1996年第11期23-24,共2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