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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现行计算方法存在的弊端及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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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现行计算方法存在的弊端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现行计算方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作了明确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和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作者 雷展 李东平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26-27,共2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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