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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契税征收的难点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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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彻底整顿襄樊市契税征收的无序状况,1996年,襄樊市财政局排除阻力,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征收契税税款200多万元,是年初计划任务的10倍,并为400多个购房户办理了房屋契证,有效地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他们究竟是如何克服困难取得成效的呢? 一、契税征收存在的“四难” (一)宣传发动难。国家《契税暂行条例》是1950年发布的,文革时期征收的工作曾一度中断,恢复征收后群众不理解,认为这是乱摊派,是加重群众负担的行为,有抵触情绪,宣传解释工作难以开展。 (二)清查核实难。部分对契税征收的重要意义缺乏认识的群众,为逃避纳税进行私下交易。
作者 邓广彦 陈超
机构地区 襄樊市财政局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7年第7期31-31,共1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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