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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施一年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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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潜江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和口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1996年1月1日起,对全市乡镇办事处全面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即对收入大于支出的乡镇办事处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递增包干上交”;对支出大于收入的乡镇办事处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补贴递减,限期平衡”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机构地区 潜江市财政局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2期29-30,共2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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